國家保密局2020年12月10日發布了新版《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我們將新版管理辦法同舊版做了對比,方便大家直觀了解。
一、取消了乙級資質的地域限制
舊版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只可以在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密級、秘密級信息系統集成業務。新版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機密級、秘密級業務.
二、業務種類由原來的九類變成了八類
業務種類中的“綜合布線”取消,九類變八類;“系統集成”資質業務種類名稱改為“總體集成”,除從事系統集成業務外,還可從事軟件開發、安防監控和所承建系統的運行維護業務
三、細化了基本條件
舊版為一年內不要有違規行為,新版則規定近三年內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和未被吊銷保密資質
四、新增保密經費要求
有專門的保密工作經費;
五、境外投資規定新增條例
間接方式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申請單位中的出資比例最終不得超過20%;
六、審查機關發生變化
申請甲級資質、總體集成和運行維護乙級資質的,應當向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其他種類乙級資質的,應當向注冊地的省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七、證書有效期變化
三年變五年
八、延續申請提交時間提前有效期
舊版:提前30日 新版:提前3個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