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自山東省保密局)
1.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有哪些部門或單位有資格開具密級建議表?
答:軍隊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軍工集團公司、項目總承包單位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出具的保密資格認定等級建議表。
申請單位承擔或者擬承擔的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屬于軍隊系統下達的裝備采購計劃、組織簽訂的裝備采購合同(含配套合同)的,可由軍隊向社會發布的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相關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總部保密工作機構、項目總承包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審核項目密級,出具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等級建議。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管理的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項目,可由項目主管部門或者相關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總部保密工作部門審核項目密級,出具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等級建議。
項目總承包單位是指與軍隊各軍兵種裝備部門直接簽訂合同的單位。項目總承包單位出具保密資格認定等級建議時,應當明確是否屬于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或項目,以及本單位是否屬項目總承包方的有關材料,如經脫密處理的與項目委托單位簽訂的合同(復印件)等。不能提供反映總承包單位身份的,其《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申請等級建議表》無效。在對總承包單位進行審查、復查或抽查時,將核實其為其他單位出具密級證明情況,發現違規出具等級建議的,按照弄虛作假處理。
承擔多個涉密項目的單位,僅需提供所承擔最高密級項目的認定等級建議。
2.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要求無違法犯罪記錄、未雇傭外籍人員、未受到證券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等條件,是否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開具證明?
答:不需要。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申請書》相關欄目內對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保證《標準》的執行及應當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作出書面承諾。
3.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應提交哪些資料?
答: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規定,申請保密資格的單位,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申請書及相關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二)工商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本(復印件);
(三)在登記機關備案的章程;
(四)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的年度報告);
(五)科研生產場所產權證書或者租賃合同(復印件);
(六)軍隊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軍工集團公司、項目總承包單位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出具的保密資格認定等級建議表;
(七)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二級、三級保密資格,應當向哪個部門提交材料?
答: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二級、三級保密資格,應向設置在省保密局的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5.哪些單位需要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
答:保密資格是國家對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具備的基本保密能力的評價和認可,是企業事業單位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必要條件。承擔或擬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所承擔或擬承擔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項目或者產品的最高涉密等級,依法申請,按照一定程序經保密資格認定后,取得相應等級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
武器裝備研制項目或產品僅背景、用途、數量涉密的,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專業(產品)目錄》之外的、具有應急性或者短期生產的秘密級產品,不屬于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范圍,不需要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